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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公安浦东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诉讼系列之十

时间:2018-10-07 20:55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3,733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致上海公安浦东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诉讼系列之十

 

上海市民崔福芳(手机:13564097383)被上海浦东新区政府金杨街道办事处雇佣的外来人员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23天(2018年2月27日至3月21日),释放后的第二天由朋友陪同在事发地报警。浦东新区龚路派出所警察(警号:003960、014725)乘警车(车牌:沪A2097警)赶到现场,特警也一起来了。他们认真询问、勘查并拍照。而且,警察也向缘中林庄园的服务员及经理作了调查。

接着,报案人崔福芳等人随110警察一同去龚路派出所等候处理结果。立案窗口的警察(警号:013536)告知崔福芳:“我们已汇报了,现在告知你,去金杨街道处理,找金杨街道的负责人。”“你要接警的回执单,报警的回执单,我们已经请示领导,你这个回执单是不能给你的。”

崔福芳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自身相关的信息,于2018年4月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编号:1002972917521)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其所需信息内容:

2018年3月22日上午9点26分左右在上海市东川公路3229号(川沙缘中林庄园)崔福芳因在川沙缘中林庄园3号木屋被非法拘禁23天的案由向110报警,浦东分局龚路派出所警察(警号:003960、014725)、车牌号沪A2097警车出警的110出警记录或报警回执的政府信息。

上海市公安浦东分局已于2018年4月4日收到崔福芳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书。依据法律规定,浦东分局应于2018年4月25日前予以答复,但截至今日,被告未依职权予以答复,也未延长答复期限。

兹公开崔福芳致上海公安浦东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供学习参考及公众评审。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案诉讼代理人冯正虎的手机及微信号:13524687100

 

一、崔福芳致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180403-致上海公安浦东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浦东分局收到崔福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EMS凭证

20180404-EMS1002972917521-浦东公安-崔福芳

 

三、2018年3月22日上午110警察出警在事发地调查

20180322-警察在调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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