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忘记密码

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

时间:2016-07-14 23:37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2,701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

 

2016年7月11日(周一)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高院院长崔亚东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要求回复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上午9:00许,81名上海公民陆续抵达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接待室(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在《控诉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集访登记单上签名,推举5位代表(戴中耀、赵迪迪、徐佩玲、颜秀兰、黄尧年)进入接待室谈话,与接待室负责人费老师谈话,要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督促上海高院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徐佩玲、颜秀兰告诉费老师:“我们已无路可走,现在司法改革怎么越改越黑,要么就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要么就是收进案子给予不立案裁定书。”黄尧年向人大投诉一中院法官庭审150件行政案件的违法情况,他说:“这样下去,老百姓谁还信法律?人大颁布的法律有用吗?现在的法院还像人民法院吗?把人民两个字拿掉,干脆叫政府法院,帮政府讲话,老百姓也就不去找法院了。人大可以调出这次庭审的录像看看,要严格监督法官的枉法庭审。”赵迪迪也投诉一中院的荒唐庭审。戴中耀说:“报纸上一直号召,要求访民‘信法不信访’,我们真的相信了,去找法院,但法院让我们‘信访不信法’,不立案,去上访吧。”费老师也发表自己的看法。集访代表向人大提交了《上海公民第9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上海一中院庭审150件行政案件的荒唐闹剧—-记孙敬沪副院长等法官非法禁止冯正虎出庭代理诉讼引起的违法审判》等材料。

下午2:00许,69名上海公民抵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肇嘉浜308号),第9次向崔亚东院长询问,要求高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查明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违纪的事实,并将情况反馈控告当事人。代表上海高院的保安领导登记集访人数,然后集访民众乘地铁12号线去高院接待室。集访民众坐在接待室大厅,推举集访代表赵迪迪、黄尧年、徐洁琴、颜秀兰、鲁俊等人与包法官交谈,并提交《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询问书(8)——上海公民向上海高院第10次询问处理违法法官的情况》、《上海公民第9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上海一中院庭审150件行政案件的荒唐闹剧—-记孙敬沪副院长等法官非法禁止冯正虎出庭代理诉讼引起的违法审判》等材料,重申高院必须依法回复处理情况,不可袒护违法的法官。

高院院长崔亚东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投诉已有77天(截止7月11日),至今未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控告当事人。

司法官员不守法,普通民众守法,坚持不懈地走访法院,向司法官员及法官普法,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上海法律监督人

 

 

附录:

 

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询问书(8)

——上海公民向上海高院第10次询问处理违法法官的情况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

您好!

今天(2016年7月11日)下午,69名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控诉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并向崔亚东院长询问:要求依法回复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致上海市高级法院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违纪的处理情况。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其有关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决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新《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实施。

法律上首次确认: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情形属违法违纪行为。因此,从2015年5月1日起,法官非法侵犯当事人的诉权,如同小偷强盗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必须绳之以法,而且举报控告人人有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66位控告人实名举报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违纪,已于2016年4月24日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EMS:1058829045911)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提交控告书及其证据材料,邮局证明贵院已于4月25日签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投诉已有77天(截止7月11日),至今未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控告当事人。

请求崔亚东院长遵守法律,公正处理,决不袒护违法的司法官员,保卫立案登记制。

 

此致

 

敬意

 

上海66名控告人代表:

赵迪迪、黄尧年、徐洁琴、颜秀兰、鲁俊

 

2016年7月11日

 

 

图一、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上海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11日下午)

20160711-1-集访高院-10

 

图二、聚集在上海高院门口

20160711-2-集访高院-10

 

图三、集访民众在上海高院接待室(2016年7月11日下午)

20160711-3-集访高院-10

 

图四、69名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上海市高院的签名单(2016年7月11日下午)
20160711-4-集访高院-10
20160711-5-集访高院-10

 

图五、81名上海公民第10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签名单(2016年7月11日上午)
20160711-6-集访高院-10
20160711-7-集访高院-10

发表评论

*

* (保密)

😉 😐 😡 😈 🙂 😯 🙁 🙄 😛 😳 😮 mrgreen.png 😆 💡 😀 👿 😥 😎 ➡ 😕 ❓ ❗ 

Ctrl+Enter 快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