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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叶剑的冤案

时间:2016-09-21 00:2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5,855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叶剑,男,1980年2月13日出生于江西省广丰县,2000年毕业于江西省上饶公安学校,2006年6月来上海工作,居住在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樱园小区336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0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8日被逮捕。2008年10月24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沪一中刑初字第171号】。2009年1月15日被上海市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沪高刑终字第175号】。一审、二审的辩护律师均作无罪辩护。

叶剑不服枉判,向上海市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1年3月16日上海市高级法院驳回申诉【(2011)沪高刑监字第2号】。2016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支持叶剑申请抗诉的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沪检刑申审[2016]4号】。

目前,叶剑在江西省豫章监狱服刑,已坐牢十年,受尽折磨,但始终不认罪,申诉到底。叶剑于2013年3月5日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至今还在审查中。

一、冤案前的故事——叶剑被砍,公安不作为

2006年6月份,是一个名叫吴加一,另一个是童志丰(绰号“梅千”),这两个江西广丰人,相邀叶剑到上海,让叶剑接手一个土方工程项目,因之前叶剑借钱给吴加一投资, 吴加一感恩叶剑。广丰人在松江土建圈子有点关系,那些广丰人个个在松江都是土豪,他们让叶剑进入这个项目圈子里攒钱。叶剑一方面是想到上海看个究竞,另一方面想找吴加一还钱,但到松江一看,吴加一原来是和张峰在开赌场,看到他们所做所为完全不是像想中的游戏规则。叶剑在那住了一段时间,是吴加一租的房子。叶剑想等土方工程项目下来,但这些广丰人在松江晚上几乎全是赌博,到处都设赌场,土豪们白天是人,晚上都成了赌鬼。

张峰黑白两道通吃并且又是土豪们的保镖,背后又是公检法做靠山无法无天。张峰赌场里面逢赌必赢,有一次叶剑正进入场子亲眼看到张峰在麻将机里面设机关,也就是江湖上说,抽老千。叶剑心底善良,当场揭穿他们的秘密,向参与赌博的老板暗示真相,得罪了张峰他们,最后导致两次砍杀灭口。

第一次砍杀叶剑的时间是2006年10月20日。早上张勇和叶剑两人一起走出小区准备卖吃的,刚到小区门口突然闯出四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嘴里喊着,他们是广东来的,个个从后背闪出短刀冲向叶剑砍去,叶剑反应过来立即往回飞奔逃命,在慌乱恐惧之下跌倒在地,这时阿勇见四人追上砍叶剑,飞奔上去用身体为叶剑挡四人的砍刀,一面喊:“哥,快站起来,快走。”这时,叶剑迅速起身再逃,逃到小区里面拼命喊救命,住在小区里的几个老乡听见赶出来,看到张勇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他还在说:“哥,我的腿已被废了。”叶剑一边打110报案,一边送张勇去松江人民医院抢救。到了医院,张勇已经流血过多休克了,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医生说:张勇的腿伤很严重,骨头都露出来,会留下终生残疾。而且,当日杀人者还把张勇身上的背包抢走,里面有三万多元,还有两部手机。此事发生在松江方松路派出所管辖区,叶剑向派出所报案,该所刑警队长多次到医院做了详细的笔录。叶剑告诉他们是张峰指使干的,并在张勇住院期间一直追问刑警队长案子的进展及要求鉴定伤残伤情,但毫无收获,公安根本不作为,就这样石沉大海。

相隔二十几天,又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凶案。第二次砍杀叶剑的时间是2006年11月18日,使用更加暴力残忍手段,其中有一名杀手是跟随张峰身边的人,被叶剑认出。这次是松江永丰派出所出警,后由松江分局刑警大队接管,也好几次到医院做笔录,最后同样石沉大海。

第二次凶杀案的情况,有叶剑的表弟提供一份证词:当天我在租住的小区(小区名不记得了,在大学城附近)家里做饭,时间是大概下午5-6点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说表哥叶剑在咖啡厅(具体地址记不起来了)被人砍到了,已经送到医院(好像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我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叶剑脸部,脖子,身上多处要害部位有刀伤,手上也有几道伤口,一直在流血。当时看到叶剑已经说话没有力气,说不出话了。我到医院后,急诊室医生简单问了表哥姓名和我的关系,就送叶剑去抢救室做手术。手术结束时间应该是晚上10点-11点左右。后来医生说伤势有点严重,手术室出来后就立刻安排救护车送往解放军455医院(医院地址在哈密路),送到哈密路的医院,在手术室做了伤口处理,脖子上和头上有致命伤口。医生说,差一点就伤到静动脉了,如果这样就有生命危险了,或者是晚到医院一会,就有可能失血过多休克。当时非常危险,但当晚医院没有病床,只好安排到医院走廊里的。第二天还是第三天的样子,松江公安局有几个民警过来做了一些笔录和拍照取证,后来我就没看到有警察过来了。在医院的这段日子里,基本上都是由我照顾,由于伤势比较重,吃喝拉撒都只能在病床上解决。经过20天左右的治疗,伤口基本上愈合了,但脸上的伤口导致终身毁容,还有手指由于筋脉被砍断,也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造成手指不能正常伸直。出院后就一直住在市区一个表哥家里养伤。

叶剑与张勇两人被砍后从死神中逃脱,真是九死一生,因两人都没钱治疗付不起昂贵的药费,后来都从医院偷跑出来各自疗伤。

上述两起砍杀凶案,叶剑报案后,当地警察没有追查下去。反而是,叶剑被砍杀几个月后,又被冤枉指使他人杀害梅千,被当地警察抓捕入狱,后来被法院枉判无期徒刑。叶剑被无限期地关押在狱中,他的被砍事件也就无人追究了。据替叶剑挨刀的张勇说:“死者梅千和叶剑是好朋友,都一起玩的,根本不可能是叶剑对他有恨。张峰砍叶剑,这个人有仇才对。说叶剑指使他人杀梅千,这真的是千古仇冤啊!”

叶剑的母亲叶桂香为儿子喊冤十年,做了方方面面的调查,她痛苦地疾呼:“我儿子叶剑,第一次命悬一线被张勇替命逃过灾难,第二次又侥幸逃过死亡线天不绝叶剑,可是事不过三,灾难逃不过三次,最后还是利用公检法灭我儿子。梅千遇害和叶剑半点关系也没有,是公检法捏造串通同案犯嫁祸陷害。叶剑被砍背后的黑幕是公检法在松江与黑社会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掩盖公检法黑幕的丑陋,灭我儿子永运不让他说话。”

二、冤案的产生——没有证据仅凭嫌犯口供就定罪

2007年7月23日凌晨1时许,上海松江区松汇路小肥羊火锅店附近发生一起凶杀案。当时被害人“梅千”与几个朋友在该火锅店喝酒,四名打手持长刀进入该火锅店,“梅千”见状赶紧逃跑,在店外50米处被打手截住乱砍,后被送进医院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命案发生后,警方依据被害人手机信息线索追查,第一时间将嫌犯韩庆发抓捕归案。刑卷韩庆发讯问笔录显示:韩庆发是做装潢生意的,“梅千”被害前,韩庆发刚刑满释放。韩庆发承认其与“梅千”有过节,曾经被“梅千”砍过手。刑满释放来到上海后,曾与刘燕平的得力干将也是连襟关系的陈利华密谋将张峰、“梅千”赶出松江地区。韩庆发的讯问笔录还显示:7月22日下午1时接到了主犯刘燕平打来的查询“梅千”下落的电话,得知了今晚有人要干掉“梅千”,于是在下午2时、4时韩庆发赶紧通知“梅千”身边他的朋友小顺子等赶紧撤离,结果数小时后即第二天凌晨1时“梅千”就被害。

二审庭审笔录显示:主犯刘燕平当庭承认,韩庆发是他的大哥,两人关系十分铁。再说刘燕平赌博团伙(包括陈利华、徐鑫、毛志生、潘小华、汪德根、郑以伟等人)来上海一个多月,赌场的生意一落千丈,资金也快用完了,这时既需要寻找投资的合作伙伴,也需要打掉几个赌场,给自己的赌场立威。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刘燕平过去的大哥,装潢老板韩庆发的到来,对他来说是一个机会。韩庆发需要寻仇,报复“梅千”,刘燕平需要韩庆发的资金周转,同时也需要将其他广丰人在松江开的赌场打掉几个,尤其是开的比较旺的如张峰及“梅千”开的赌场,这完全是天赐良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依据受害人手机信息追查到了韩庆发,警方当然把韩庆发当成了主犯当中的主犯,但是未料韩庆发在做了11次讯问笔录后仍未坦白交代,最终警方迫于限期破案的领导批示,只能放弃对韩庆发的追诉,草率地根据唯一来源于刘燕平之口的同案犯口供将本案叶剑列为主谋,并宣布破案。

有同案犯的口供指证叶剑犯罪,但没有任何旁证。控方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当庭承认所有的案犯口供涉及到叶剑的部分,均来源于刘燕平,但是控方强调本案中除了案犯口供外,有韩庆发、周金华、潘求顺证人证言可以佐证叶剑构成犯罪。而辩护律师则恰恰认为,正是因为有韩庆发、周金华、潘求顺证人证言才洗脱了叶剑的罪名,并暴露了刘燕平等人栽赃、陷害叶剑的事实。二审庭审中潘小华等人翻供揭示出的栽赃陷害叶剑的事实更是让人感到震惊!

刘燕平等案犯,在7月22日晚上5时30分许,突然不请自到,进入叶剑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的家。当时叶剑陪同乡下10岁的表妹过完生日刚从千岛湖回来,当晚邀请了在上海工作的妹妹及小孩等5、6人在家吃晚饭,还有叶剑新结识的女朋友郑智英也在一起吃饭。为了吃好这顿饭,还特地请了厨师来烧菜,但是这伙不速之客的到来,令叶剑非常的不高兴,但碍于情面不得不临时加饭菜。叶剑10岁的小表妹系小学语文组组长,其在父亲的陪伴下给律师做了非常完整的笔录,并经公证处当场公证。这份笔录反映了控方及一、二审判决认定叶剑在7月22日5时30分许晚饭间预谋伤害“梅千”是多么的荒唐。二审法院惧怕这名10岁的小朋友当庭作证,并把她拒之门外,有关她的经过公证的笔录,被禁止在法庭上宣读。

起诉书指控因寻找张峰未果叶剑等人便将寻找目标变更为绰号“梅千”等人。起诉上述事实的唯一来源系刘燕平的口供。刑卷中涵盖了刘燕平系赌场老板,除叶剑以外的案犯全是他的手下,他既是直接雇用四名打手的人(抓获的打手均承认是被邀请来上海帮刘燕平看场子的,讨债的),又是打手衣食住行的提供者,不仅提供了用于跟踪受害人的犯罪工具汽车,而且直接指挥凶手赶到现场杀害梅千,之后又指令陈利华带凶手逃跑。这样的人,向警方交代7月22日晚上应叶剑邀请去吃晚饭,晚饭间上了楼,叶剑向其说:“找不到张峰找梅千,于是刘燕平当着叶剑的面打电话向韩庆发打听梅千的下落”。刘燕平的这些话全是十分明显的谎话,前半段,叶剑表妹经过公证的笔录就可以指证叶剑根本没有邀请他来吃晚饭,控方也举不出任何电信记录来证明;后半段,韩庆发早在当天的下午1时就接到了刘燕平要求查询梅千下落的电话,并得知了刘燕平等人当晚要对梅千下手,便立即通知他的朋友赶紧从梅千身边离开。说明刘燕平和其他人早有预谋要对梅千下手,说明叶剑不可能在当天晚上跟刘燕平说这样的话。韩庆发、周金华、潘求顺三位控方证人在控方做的询问笔录内容,全部是涉及韩庆发通知赶紧从梅千身边撤离,通知的时间节点是7月22日下午1、2、4时,起头者是刘燕平。可是刘燕平却把他说成了当晚晚饭间叶剑起头让他寻找梅千,这不是栽赃是什么?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不看上述三位证人笔录的上半段内容,光看刘燕平口供里的当晚晚饭间当着叶剑的面向韩庆发打听梅千下落的内容,还振振有词当庭强调:“三位证人证言与刘燕平的口供能够互相验证”,这让我们感到何等的震惊!

但是,最令我们感到愤怒的,是二审法院的审判长周强,此人系原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其工作作风非常霸道,其历年来所作的判决导致的民愤不断,很多冤假错案均来自于他的判决。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其当庭不允许辩方出示证据(这些证据在开庭的一周前就已送达法院)、也不允许辩方证人出庭(包括10岁小女孩在内的多名证人)、不允许辩方事先申请的另案处理的同案犯出庭对峙、不允许辩方申请的调取案犯之间通讯记录及汇款凭证……

这名审判长在审理的过程中,搞不清哪一个绰号属于哪一个被告,当同案犯中的潘小华,在二审唐律师发问过程中将栽赃陷害叶剑的过程一一抖露出来的时候(包括写在纸上让他们背下来),这名审判长屡屡打断他的发言……。

冤假错案就是这样造成的,这位曾经担任过警官学校学生会主席的年轻人叶剑是无辜的。叶剑于2007年10月6日入狱,2009年 1月15日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强终审枉判为无期徒刑,先在上海监狱,后转到新疆监狱,现在江西省豫章监狱服刑,改造了十年,仍是初心不改,永不认罪。

2016年9月21日

参考材料:

1、唐建立律师的二审代理词及所有证据材料

2、刑事申诉书(叶剑、叶桂香)

3、一审判决书

4、二审判决书

5、叶剑被砍事件的调查材料

叶剑的亲属:

叶桂香,叶剑的母亲,现居住在上海,联系手机: 18201884009

图片:

1、叶剑与其母叶桂香在狱中见面(2016年7月18日)

叶剑冤案-20160718叶桂香会见儿子

2、叶桂香女士在上海为儿伸冤

叶剑冤案-叶桂香女士在上海为儿伸冤

3、代叶剑被砍的张勇伤痕(胸部、背部、手腕、腿部等多处被砍,伤痕累累。)

叶剑冤案-代叶剑被砍的张勇伤痕-2
叶剑冤案-代叶剑被砍的张勇伤痕-1

4、叶剑被砍的伤痕(脸上、头部背后、手臂、手指、腿部等多处被砍,伤痕累累。)

叶剑冤案-叶剑被砍的伤痕-1
叶剑冤案-叶剑被砍的伤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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