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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非法拘禁访民的泰格保安公司触犯刑法

时间:2020-08-24 18:51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0,419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冯正虎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举报书

【编者按】

上海市浦东新区访民崔福芳连续三年遭受泰格保安公司保安人员的非法拘禁,共计37天被限制人身自由,已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访民崔福芳被非法拘禁并非个别遭遇,而是访民的普遍遭遇,持续十几年的社会现象。每当所谓敏感日子(例如“两会”等),很多访民就会遭受“黑保安”绑架及非法拘禁,关押在“黑监狱”。这种社会乱象正在蔓延,破坏法治与秩序。

冯正虎于2020年5月26日致函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廖国勋,信中揭发:泰格保安公司是一家专门绑架并非法拘禁上海访民的“黑公司”,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的农家乐是临时关押访民的“黑监狱”,该公司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领导勾结发“维稳”财,危害上海市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公然违法犯罪,毁坏上海的声誉,让上海市领导人背黑锅。

并且,冯正虎于6月10日依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回复,向浦东分局金杨新村派出所提交举报书,其举报事项:对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3次共计37天的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金杨新村派出所已收到冯正虎的实名举报(EMS:1117270328478),至今已有二个多月,尚未回复举报人,不知是否已立案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举报人或被害人将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清除外地保安人员非法侵犯本地市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的乱象,保障上海市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没有恐惧的美好生活。

举 报 书

举报人:冯正虎  男  
身份证:310108**************
住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
邮编: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被举报人:

1、陕西泰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保安公司”)

法人代表:宋飞虎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28栋2-702室

联系电话:18829357000

2、被害人崔福芳2020年5月21日被绑架至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312号农家乐非法拘禁一案中,泰格保安公司的涉案人员3人,其中一人是车牌皖B.76AD4的车主陈尚好。

3、被害人崔福芳2019年9月28日至10月9日被非法拘禁在崇明岛竖新镇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的案件中,泰格保安公司的涉案人员有部门经理陈尚好、员工张全辉、刘素娟、翟忠文、杜红滨、张菊等。

4、提供非法拘禁场所的前卫村312号农家乐房主

5、提供非法拘禁场所的前卫村207号农家乐房主

6、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及浦东公安分局涉案人员及其幕后控制人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崔福芳  女  
身份证:310102**************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6*号**室
邮编:200125
手机:13564097383

举报事项

对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3次共计37天的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和证据

据初步调查,泰格保安公司是一家专门绑架并非法拘禁上海访民的“黑公司”,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的农家乐是临时关押访民的“黑监狱”,该公司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领导勾结,形成黑恶势力,发“维稳”财,危害上海市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公然违法犯罪,毁坏上海的声誉,让上海市领导人背黑锅。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资料,泰格保安公司在上海没有注册,是一家没有警察执法资格的“黑公司”,抓捕、拘禁、搜身、扣物、扣押身份证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泰格保安公司是在陕西注册,全称是陕西泰格保安服务公司,是私人企业,法人代表宋飞虎。

一、被害人崔福芳被绑架及非法拘禁的三件刑事案件

1、2020年5月21日上午被绑架至22日晚上从前卫村312号农家乐3楼翻窗越狱

2020年5月21日上午九点左右,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居民崔福芳正在她居住的小区附近的640路公交车德平路站候车,准备去探望居住在南码头路的母亲,突然冲上来2人绑架崔福芳,其中一位张胖子,崔福芳认识,他们都是泰格保安公司的员工。他们抓住崔福芳押上有“上汽集团”标记的面包车(车牌:皖B.76AD4),直驶崇明区竖新镇,将崔福芳非法拘禁在前卫村312号农家乐。

绑匪在“黑监狱”里,非法搜身,非法抢夺崔福芳的身份证及一部手机。

崔福芳无法忍受绑匪的虐待,决定拼命逃跑。5月22日晚上九点左右,崔福芳趁看守睡觉时,从三楼翻窗坠下,幸好没有当场摔死,但已伤痕累累。她忍着剧痛,在漆黑的农村公路上艰难徒步。崇明岛距离上海市区很远,半路上幸好有不相识的好心人搭救,平安回上海市区。养伤几日后,于5月27日成功逃亡北京,向国家信访局等中央监察部门投诉。

2020年5月28日下午,上海方面派出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金一彬、金杨新村派出所民警高建华(警号:012018)及泰格保安公司的三位员工来接逃亡北京控诉“黑监狱”的崔福芳回沪回家。

2020年6月3日下午14:37,被害人崔福芳在犯罪现场(前卫村312号)报警110,崇明分局长江派出所接警到现场调查了该案,接警民警(警号:059575、060160)根据被害人崔福芳提供的犯罪车辆的车牌号(皖B.76AD4),查到该车主是泰格保安公司部门经理陈尚好,并当场责令陈尚好尽快将抢夺被害人的财产归还到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送还被害人。

2、2019年9月28日至10月9日被害人崔福芳被非法拘禁在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12天

2019年9月27日清晨,崔福芳乘动车抵达北京站,刚出站,就遭到上海政府驻京办派出的数十人拦截,他们架住崔福芳直奔广场西边的停车地方,强行押上一辆黑色车(车号:京J.GE320),送到北京市民政救助站(北京市丰台区东外庄90号,上海市驻京办接送访民中心)。

当日中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金一彬、金杨新村街道派出所民警高建华(警号:012018)及另一位居委会女干部押送崔福芳回沪。他们没有乘火车离京,而是花费约3万元人民币包租一辆别克7座车(车号:京N.7NK88)。车子开了15个小时,9月28号凌晨三点到达上海市崇明岛竖新镇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在岳都农家乐的三楼房间里,由泰格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看守,关押至2019年10月9日。在“黑监狱”里,崔福芳遭到非法搜身,崔福芳的身份证及一部手机也被非法扣押。

上海市崇明岛竖新镇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的房主是蔡洪达,他将农家乐的房屋租给泰格保安公司用于设立非法关押访民的临时“黑监狱”,三楼关押崔福芳,二楼关押浦东新区沪东街道的四位访民。

实施非法拘禁的看守人员是泰格保安公司的部门经理陈尚好、员工张全辉、刘素娟、翟忠文、杜红滨、张菊等。

在非法拘禁期间,崔福芳见到,金杨新村街道的另一居民赵国彪也于9月28日被关押在前卫村419号瀛欣农家乐。

3、2018年2月27日至3月21日被害人崔福芳被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23天

2018年2月27日上午十点二十分钟左右,被害人崔福芳离开她居住的房屋(德平路1189弄10号),刚走到隔壁的11号门口,就被三个讲东北话的陌生人绑架,强行塞进停在边上的一辆白色轿车内(车牌:鲁H·JV101)。

绑架被害人崔福芳的白色轿车一直向东开(金海路方向),最后驶入川沙缘中林庄园(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川公路3229号)。

2018年2月27日至3月21日被害人崔福芳被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3号木屋23天。

释放后的第一天,2018年3月22号上午,被害人在犯罪现场(缘中林庄园)报警110,浦东新区龚路派出所警察(警号:003960、014725)乘警车(车牌:沪A2097警)赶到现场,特警也一起来了,他们认真询问、勘查并拍照。警察也向缘中林庄园的服务员及老板作了调查。

据被害人崔福芳反映,这次的绑架及非法拘禁也是泰格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实施的,并且与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有关联。

二、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崔福芳被绑架及非法拘禁一案

1、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

被害人崔福芳被泰格保安公司涉案人员非法拘禁3次,共计37天。最后一次被迫从“黑监狱”的三楼翻窗坠下,幸好没有当场摔死,但伤痕累累。

在犯罪现场,崔福芳遭到泰格保安公司涉案人员的非法搜身,崔福芳的身份证、手机及拎包被抢夺。

绑架的犯罪地点是上海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

非法拘禁的犯罪地点是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的农家乐、浦东新区东川公路3229号缘中林庄园。

被举报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2、政府部门与法院要求公安部门处理该刑事案件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9日被害人崔福芳在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被非法拘禁12天一案发生后,被害人曾向公安部门报案,受理警察调查后告知:这是政府行为,他们管不了。因此,被害人崔福芳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嗣后又向法院起诉,但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均不受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浦府复不受字(2019)664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沪01行初201号】认为:“原告崔福芳申请的复议事项涉及绑架和非法拘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调整的范围,原告对此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政府与法院的认定:崔福芳的被绑架及非法拘禁案“涉嫌刑事犯罪,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刑事控告。

3、举报人依法定程序向浦东分局金杨街道派出所举报

举报人冯正虎于2020年5月26日晚上就“上海市民崔福芳从黑监狱(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312号)三楼翻窗坠下,伤痕累累逃亡北京控告”的事件,网上致函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廖国勋,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泰格保安公司的违法犯罪事件,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月27日中午11:03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短信回复,转至上海市公安局处理。当日中午11:19上海市公安局短信回复,转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处理。

6月8日上午10:56,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短信回复: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对您于2020-05-26提交的网信作出不受理审查意见。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冯正虎同志:您好!您信访反映的事项收悉。您反映的事项属于本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依法应直接向浦东公安分局金扬派出所提出,不按信访程序受理。”

因此,举报人依据法定程序向浦东公安分局金扬派出所提出举报,要求依法立案侦查泰格保安公司的违法犯罪事件,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举报人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正式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报案,实名举报被举报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举报人:冯正虎

2020年6月10日

附件:(证据)

1、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地方(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312号岳都农家乐)

2、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地方(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

3、2019年9月非法拘禁崔福芳的格泰保安公司涉案人员翟忠文、杜红滨、刘素娟

4、证人赵国彪在前卫村419号瀛欣农家乐的照片

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浦府复不受字(2019)664号】

6、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沪01行初201号】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调查——陕西泰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8、冯正虎在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网上致函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廖国勋

9、市委信访办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信访回复

9、举报人冯正虎的身份证复印件

 部分证据

1、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地方(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312号岳都农家乐)

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312号

2、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地方(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207号岳都农家乐)

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207号

3、2019年9月非法拘禁崔福芳的格泰保安公司涉案人员翟忠文、杜红滨、刘素娟

非法监管崔福芳的保安人员翟忠文、杜红滨、刘素娟

4、证人赵国彪在前卫村419号瀛欣农家乐的照片

证人赵国彪

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浦府复不受字(2019)664号】

20191107-浦东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1

6、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沪01行初201号】

一中院行政裁定书-1 - w
一中院行政裁定书-2
一中院行政裁定书-3
一中院行政裁定书-4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调查——陕西泰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U624U4A)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泰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20200526

8、冯正虎在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网上致函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廖国勋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廖国勋同志:

您好。

刚刚获知,上海浦东新区访民崔福芳从位于崇明的上海“黑监狱”三楼翻窗坠下,伤痕累累逃亡北京控告,路途危险,生死未知。

2020年5月21日上午九点左右,上海访民崔福芳正在她居住的小区附近的640路公交车德平路站候车,准备去探望居住在南码头路的母亲,突然冲上来2人绑架崔福芳,其中一位张胖子,崔福芳认识,他们都是泰格保安公司的员工。他们抓住崔福芳押上有“上汽集团”标记的面包车(车牌:皖B.76AD4),直驶崇明县竖新镇,将崔福芳非法拘禁在前卫村312号农家乐。

两位绑匪在“黑监狱”里,非法搜身,非法没收崔福芳的手机、身份证。并且,报复虐待崔福芳,因为崔福芳上一年已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领导伙同泰格保安公司绑架并非法拘禁崔福芳及其他访民的违法行为,向国家相关监察部门及法院提出控告及起诉,案件均正在上海高级法院及最高法院审理中。

5月22日晚上九点左右,崔福芳无法忍受绑匪的虐待,决定拼命逃跑。崔福芳趁看守睡觉时,从三楼翻窗坠下,幸好没有当场摔死,但已伤痕累累,她忍着剧痛,在漆黑的农村公路上艰难徒步。崇明岛距离上海市区很远,半路上幸好有不相识的好心人搭救,平安回上海市区。养伤几日后,又逃亡北京,要向国家信访局等中央监察部门投诉。

现在不知处,路途危险,生死未知。请您关注。愿上天保佑她平安回沪。其实,她可以向市委领导投诉,应当相信市委领导与这些绑匪不是一伙的,或许他们不知道下属部门的某些领导如此愚蠢,一直在依靠外地的“黑公司”用黑社会恶势力的暴力方式治理地方维稳。

据调查,泰格保安公司是一家专门绑架并非法拘禁上海访民的“黑公司”,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的农家乐是临时关押访民的“黑监狱”,该公司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领导勾结发“维稳”财,危害上海市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公然违法犯罪,毁坏上海的声誉,让上海市领导人背黑锅。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资料,泰格保安公司在上海没有注册,是一家没有警察执法资格的“黑公司”,抓捕、拘禁、搜身、扣物、扣押身份证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泰格保安公司是在陕西注册,全称是陕西泰格保安服务公司,是私人企业。该公司是通过哪位上海领导的关系在上海经营上述特殊业务?

您是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政法委书记,是上海政法系统、监察部门的最高领导人,应当有责任清除上海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清除假公济私、制造混乱、帮倒忙、真正危害上海稳定的违法犯罪的维稳做法。

根据法律与事实依据,我请求您责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这起违反党纪国法、危害上海市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的恶性事件。

1、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泰格保安公司的违法犯罪事件,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2、政法委、监察委应当依法调查浦东新区及下属街道政法委、信访办及其他部门(例如,金杨街道政法委书记徐海发,手机:13761768018、18917523308)与泰格保安公司的关系及违法交易。公职人员个人是否与泰格保安公司有利益交换?哪个部门、哪位领导是泰格保安公司的保护伞?

3、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政或刑事案件,促使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执法规范,清除外地保安人员非法侵犯本地市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的乱象,保障上海市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没有恐惧的美好生活。

以上信访事项,请依法回复。

此致

上海市民:冯正虎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1、崔福芳2019年9月也被泰格保安公司非法拘禁在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的农家乐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3、陕西泰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

致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廖国勋的检举控告函-2

9、市委信访办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信访回复

20200527-上海市政府信访回复
20200608-浦东分局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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