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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代表第105次向人大请愿维护公民诉权

时间:2013-07-14 10:27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530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市民代表第105次向人大请愿维护公民诉权

 

2013年7月8日周一下午2时,上海市民代表78人陆续来到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自动签名登记。代表上海1060个家庭,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105次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访请愿。

大家推荐5名代表:陈建芳、徐鸣、王蓉华、黄尧年、孙洪琴。5名代表走到105接待室门口,发现市人大接待员费老师不在,于是要求106接待室的接待员接待。106接待员让代表们向市人大信访办门卫保安那里登记,5名代表就到门卫保安处登记。保安说:“今天负责接待集访的费老师不在。没人接待集访人员。”

维权代表告诉保安:“既然负责接待集访的费老师不在,106接待员同样可以接待我们。”

保安称:“其他接待员只接待有法院判决书的人。人大规定:人大信访不接待没有判决书的个案。不接待集访。”

在场的访民和代表一致抗议:不立案,哪有判决书?我们来,是要求人大监督法院立案的。上海人大只接待有法院判决书的人,是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海人大自己通过的上海市信访条例。保安说不出理由,就只好把维权代表们带到了106接待室。

这时,维权人士冯正虎也来了。冯正虎与陈建芳、徐鸣、王蓉华、孙洪琴等5人进入106接待室。

106接待室的一位女接待员一声不吭,由站在她旁边的保安代言:“接待集访的只有105费老师接待,其他接待室只接待个案,不接待集访。而且,人大信访机构内部规定:人大信访室不接待无判决书的上访者。”冯正虎当场批评保安的说法。

维权代表王蓉华也明确指出:“安排何人接待集访人员非保安的职责范围,保安无权指令人大接待员接待或不接待集访人员。如果人大是否真有不接待无判决书的上访者的规定。此项规定与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上海市《信访条例》有悖,应当立即废除。”

冯正虎又说:“费老师不在不等于人大信访窗口停止接待,可以由其他接待人员代替费老师接待,将我们的诉求以及材料转交、转告费老师。保安人员越权包揽接待,非法阻拦市民接受接待员的接待,这样做会损害费老师的形象声誉,也会损害人大的形象。今后此类拒访事件,不该再发生。”

维权代表再次反映公民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并要求人大履行监督“一府二院”职责,尽早纠正上海司法不作为的恶习。王蓉华还代表上访民众反映了上海行政部门侵犯人权的情况,并向人大提交一本调查报告《中国上海人权现状系列》(民间版合订本)。

106接待室的一位女接待员,据说她是一位法官,她认真听取维权代表的反映,并同意向上汇报,并转交王蓉华的调查报告。

请愿活动结束,大家高高兴兴地离去。请愿者心里很清楚,皇帝不穿衣服,在光天化日之下光着屁股,让我们观看了105次,我们不急,他更急,迟早要穿裤子的。

按惯例走出人大的大门,拍摄一张集体照,纪念105次到此一游,留下上海访民为中国上海的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的回忆。

参与本次集访请愿行动的上海市民代表有78人签名,其名单附图如下。

 

 

方 敏

 

2013年7月9日

 

 

图一、2013年7月8日上访市人大的部分市民合影

105-2013070801

 

图二、上海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登记表(2013年7月18日)

105-2013070802
图三、2013年7月8日上访市人大接待室的签名

105-2013070803
105-2013070804

 

参与“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行动,请与下述市民代表联系:

冯正虎(13524687100)、焦东海(13801802454)、鲁俊(13651817422)、赵迪迪(13482668387)、崔福芳(13564097383)、王扣玛(13601929155)、童国菁(13917920278)、沈佩兰(13764885120)、王蓉华(13162424968)、邱贵荣(15001903401)、刘洪贤(13524850369)、郑培培(021-53963826)、朱金娣(13042111402)、孙建敏(13671947476)、陈建芳(15026516445)。

 

其中,崔福芳、王扣玛、童国菁因被报复陷害暂在狱中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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