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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崔福芳等助选志愿者诉讼团依法维护诉权

时间:2017-05-10 09:28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3,366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今天5月9日上午10点,冯正虎的助选自愿者三人崔福芳、范桂娟、戴中耀和冯正虎一行四人,来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厅),要求行政立案窗口的法官,遵守《行政诉讼法》五十二条之规定接收诉状。先是崔福芳到立案窗口,向法官提交诉状,而法官一见被告是杨浦公安局,不看诉状就说不受理。戴中耀、范桂娟一起走到行政立案窗口,告诉法官:我们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向二中院起诉的。

但是,这位法官还是死活不肯接收诉状。这时,崔福芳冲着这位法官追问:“你叫什么姓名?我投诉你!”法官敢公然违法,但就是不敢报出真名实姓。崔福芳气愤地指责他:“你太垃圾了。”这一下,终于刺激了吴法官的麻木神经,他生气地回答:“你骂我垃圾,我就是不给你立案。”崔福芳继续发话:“你不告诉我,我也能知道你的姓名,你叫吴海量。”——–

此时,冯正虎过来劝架。冯正虎是文化人,说话平静、儒雅,但句句有份量。冯正虎与吴海量法官交谈了一会,体谅吴法官违法不收诉状的苦楚,同意将这些诉状直接通过邮局寄给二中院立案庭。

中午午11点,我们四人离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返回的路途中,在地铁四平站附近的邮寄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二中院寄送了我们诉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的行政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下午14点,我们四人一起去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交行政诉讼(立案)监督申请书,崔福芳、范桂娟、戴中耀是第一次去上海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接待室当班的杨检察官,一见到冯正虎,热情地招呼:“冯老师,你带了3个学生为何事?”冯正虎回答:“她们因行政拘留向法院起诉,但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所以依法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让她们各自向你投诉,你问她答,这也是一个法制学习的机会。”检察官说:“这个立案之事,是各自的案,又有共同之处,都是对因助选冯正虎参选人民代表各自被拘5日的决定不服。请你们进来先安检,再一个一个进屋来谈立案申请监之事。”

崔福芳,第一个进去谈,戴中耀继后,范桂娟第三。杨检察官核实了我们每个人的身份证件,简单的了解杨浦法院和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违法情况,还有拒收起诉书的违法事实。另一位女检察官在电脑上做记录。杨检察官收下了崔福芳、戴中耀、范桂娟各自向杨浦区检察院提交的行政诉讼(立案)监督申请书,并告知:“你的反映情况已记录,会向领导汇报,你提交的申请书,会转交后台处理,你要记住以后与你联系的检察官姓名。”

最后,保安人员请冯正虎进接谈室。冯正虎催问2016年7月、12月分别两次已向杨浦区检察院提交七件第一审行政诉讼案监督申请的办案情况,并申请约见控申科科长接待。

下午15点,我们四人走出杨浦检察院接待室(国和路100号)。今天,冯正虎的助选志愿者诉讼团的另二位成员徐佩玲、郑培培因在北京办事,未参加上海的立案活动,回沪后补办。

2017 年5月9日晚

附: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崔福芳13564097383
范桂娟13472819335
戴中耀15002138627
冯正虎135246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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