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长宁公安分局提供《上访轨迹视频》以铁的事实证明我们10人经过地铁47秒,以共同拍照的横幅宗旨是“请求习近平关注人权”,没有“起哄闹事、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违法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在长宁公安分局、长宁区检察院办案程序已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法官、检察官继续听命上面领导权力交易、利益交易,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来对抗党的“依法治国”。事实证明:上海司法改革,领导继续交办案件。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2015年5月5日下午,长宁区法院立案庭二名法官收下我们的自诉案的起诉状,没有释明不立案原因,也没有叫我们补正材料,既退回起诉状。我们10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投诉,院长继续不理不睬,动用法警、黑衣保安围殴我们。
我们各自有着不同的诉求,我们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但是上海领导干预司法,法院剥夺我们的合法诉求(对我们的起诉既不立案也不释明),多年来,问题没有解决,政府信访部门在重大极点时策划、串通警察截访、强迫旅游、关黑监狱、坐牢等恶习至今不改。
请问:党的“依法治国”、上海司法改革、立案制度改革,我们的合法诉求在哪里?
联系人:郑培培(30多年党员)
石萍13818313059、虞春香13269685635、颜兰英18916134088、徐佩玲18121439381、吴玉芬13166441831尹慧敏15000791985、严燕文(中共老党员)15901765592、谢金华13761738697、金妹珍1362187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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