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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庄失地农民请愿第337天

时间:2013-05-11 22:54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610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还我诉权,我要立案失地农民第337天向法院请愿

 

2013050302

5月3日,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一早赶赴闵行区人民法院,向闵行法院立案庭严正提出依法立案,并向立案庭工作人员提出孙伟成庭长接待。

立案庭工作人员要失地农民代表坐在大厅等候,在大约等了近40分钟后,一位姓杨的副庭长出来要失地农民派代表进去谈。

代表邱贵荣、黄尧年、乔纪花、周勤南、周翠华5人,于上午9:10分左右走进法院调解室。杨副庭长说孙庭长已外出,由他接待,今天担任记录的是一位穿着警服(警号:310363)的女警官担任记录。

失地农民代表向杨副庭长提出:失地农民于2011年8月4日状告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欺诈动迁,被告明确,事实清除,闵行法院2012年评为全国模范法院,一个全国模范法院为什么违反《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七天立案或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的法律规定,剥夺公民诉权长达二十多个月。杨副庭长表示97户起诉状确实于2011年8月4日收到,并保存在法院,为此立案庭向上打报告有一大堆。杨副庭长边说边打手势,你们(指失地农民的诉求)不是我们能说了算的,意思十分明确,只有上面才能拍板说了算。代表当即指出:法律是国家规定的,法院为什么不忠于法律,不忠于人民?杨副庭长无言以对。

最后失地农民请杨副庭长转告孙庭长和王秋良院长:闵行法院剥夺公民诉权是违法的,失地农民今天来也是提醒闵行法院知错改过。中央和市委决心要依法治国和改变信访不信法的局面,如果闵行法院不珍惜这次机会,继续推行剥夺公民诉权违法行为,失地农民将向人大请求,请求人大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罢免违法渎职的法官和院长。杨副庭长表示转告上级,并收下了失地农民送给王秋良院长“我要立案”下册一书,并请杨副庭长转达失地农民希望王院长认真看一看,才能深切了解莘庄工业区近几年来发生的许多重大问题。

走出立案庭,失地农民近60人在闵行法院大门前合影留念,纪念闵行法院剥夺公民诉权和失地农民蒙受冤屈的一段历史。

上午10:30分,失地农民奔向闵行区人大常委会,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位于沪闵路6258号区政府内。保安们看到失地农民过来马上紧闭大门,实地农民曾在3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写信反映莘庄工业区的严重问题。市人大今年3月28日致函失地农民代表,告知将来信转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处理。一个月过去了,区人大常委会没有约谈和来函表示处理中。失地农民面对紧闭的大门,要求门卫通报人大,可派代表进去谈,过一会门卫伸出电话叫失地农民对话。一位姓沈的人大不愿告知全名和职务,该工作人员问什么事,听了事由竟不知道,并说人大主任和常委们出去了,只有他一位在人大。查一会后才说有这回事,我们又向该姓沈的人员预约人大主任,当面要反映莘庄工业区和法院违法的重大问题,姓沈的人员也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能推就推,无奈我们把反映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维权一书“我要立案”下册请他代收转给人大主任。

从今天法院和区人大工作人员态度看来,对中央的忠于法律、中央人民的庄严承诺执行是严重不一致的,但愿这些人看清形势,改正错误。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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