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失地农民第4次向法院请愿
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9时,18位嘉定区安亭镇失地农民代表按时到达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进行第4次请愿,要求保障公民诉权,追回被侵害的切身利益。
失地农民被法院保安阻止在法院门外近一个小时。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明确了司法改革的总目标,上海在今年8月份推出了司法改革的试点。但是,上海市嘉定区法院至今态度没有改变,不落实司法为民的目标,更不把党的政策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严重践踏党的决定和宪法的尊严。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案虽然到明年5月1日实施,但没有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早就明文规定了公民诉权的条款。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我们不得不不停地向法院请愿,逼迫法院遵守宪法法律,保障公民诉权。
嘉定失地农民维护诉权的请愿代表:鲁俊(13651817422)、高雪坤(13585673989)、王妹(18916066356)、王妙珍(15801832300)、刘建英(13917185217)、唐雪英(13651835816)、许金芳(15000660262)、张蕊蕊(13621800582、钱文娟(18916002581)、张林妹(18964105240)、朱雪娟(14782385229)。
嘉定失地农民
2014/11/4
图、2014年11月3日嘉定失地农民在嘉定法院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