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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第430次向法院请愿 ——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0封请愿书

时间:2014-08-05 15:43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2,027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第430次向法院请愿

——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0封请愿书

20140730-1

7月30日早晨7点,40名失地农民走出家门奔向上海高院请愿,累计向上海法院请愿430次(天)。

上午7:20分,先期到达的失地农民在离高院旁的王朝大酒店旁人行道稍做休息。8:40分40名失地农民沿着人行道来到高院西门,保安和徐汇特勤人员把失地农民阻挡在安检入口南侧人行道上。9点左右高院院长助理保安(BA0028)出来代表高院登记请愿人数,并收下了失地农民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0封请愿书。

中央作出对周永康的审查,失地农民坚决支持。周永康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造成司法不作为和司法乱作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大批访民被违法关押,并加剧了人民群众的“立案难”,真是祸国殃民!

上海正进入高温天,结束了高院的请愿失地农民又冒着烈日奔向上海市人大集访,失地农民每周一次集访人大已坚持了150次(周)。

人大接待员费老师接待了五位失地农民代表吗,乔纪花等代表再次强烈要求人大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地方三级法院解决“立案难”的力度,保障公民诉权。

 

 

                                             2014/07/31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的联系方式

失地农民代表:邱贵荣(15001903401)、黄尧年(18321327550)、乔纪花(18217297506)

 

附: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0封请愿书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暨高院审判委员会:

您们好!

 

今天(7月30日)是我们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第430次(天)在法院请愿,要求法院遵守《行政诉讼法》第42条,贯彻执行《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保障公民诉权,依法给予立案,或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2011年5月30日我们莘庄工业区近百户失地农民依法状告闵行区政府违法征地,可是具有管辖权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既不立案又不裁定。2011年6月30日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又向具有管辖权的上海市高院起诉,但上海高院也司法不作为。我们坚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第一审的行政诉讼案件告至最高人民法院。

从法律的角度,最高法院应当受理。按照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这些基层法院应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因地方法院司法不作为,都已依法逐级上升至最高法院立案受理。这表明在中国民告官的诉讼只有一家最高法院管辖受理,其他地方法院都该关门歇业或停业整顿。这是中国特色的司法状况,成了国际笑话,也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明确指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出台了《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立案42条),并在媒体上公开宣布对司法不作为的恶习“动真格”,明确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作为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要求全市三级法院依法保障群众诉权。

我们再次信任上海法院,于2013年12月23日重新向本案管辖地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收据,但是至今已有七个月,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因此,我们最近再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继续步入这个司法怪圈,或许又可以登上最高法院的殿堂。

我们是原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是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一个看似简单立案问题,拖延了三年还是没有解决,难道立案有那么难吗?不立案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地方法院听从庇护地方政府,剥夺公民诉权,其实质就是剥夺公民依法追究行政部门违法行为的权利,逃脱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依法追责,导致腐败上升和社会失去公平正义。

我们相信法律、信任法院,才走上司法诉讼之路,试图通过法律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但是,三年遭遇“立案难”的事实让我们失望心寒。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对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阻止人民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与中央力图依法治国的方针背道而驰。即使上海高院自己制定的《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也无法得到贯彻执行,形同废纸一张。而且,地方行政部门根本不把法院当一回事。

我们莘庄失地农民已向法院请愿429次(天),并每周一次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集体上访,要求人大监督法院,清除司法不作为的恶习,保障公民诉权,也累计149次(周)。还向中共上海市委反映数十次,向中央笫九督导组集访反映三次。但是,至今没有一位法院院长或区局级领导出来接待谈话,当面沟通如何解决问题,他们都怕见人民群众,躲在办公室里不作为。不清楚这些领导同志是如何蒙混过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至今还是脱离群众,搞形式主义。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不断推出新政,力图依法治国。但是,基层社会还是依然如故,我行我素,旧势力根深蒂固,法院连一条最简单的《行政诉讼法》42条规定都做不到,还奢望什么司法改革。法律没有权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没有权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没有权威,他们的讲话地方官员不当一回事。

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至今已有半年多,高调出台现在却黯然失色,“首问负责制”、“五天立案会商制”等规定说了不做,基层法院拒收起诉状,中级法院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规章没有诚信,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没有诚信,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没有诚信,说一套做一套,他们的讲话基层官员也不当一回事。

我们一次一次坚持不懈地去法院请愿,走访人大等国家机关,就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公民诉权与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我们期盼法律受到所有官员与法官的尊重,有权威,我们支持习近平、韩正、周强、崔亚东等领导人依法治国、破旧立新,希望他们有权威,有诚信。

我们恳请法院为失地农民做主,归还我们的诉权,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一个交代。让我们这些走向绝望的失地农民感到阳光的温暖和希望,我们的要求不过分吧!

 

此致

 

敬意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

邱贵荣(手机:15001903401)

黄尧年(18321327550)、乔纪花(18217297506)

朱国美(15002168158)、周锦南(15000663711)

周翠华(15026837893)、潘金花(13621648898)

孙翠芳(18964314769)、徐利英(13764410581)

庄秀珍(13641638267)、张雪英(18317016270)

张笑琴(15921483365)、李秀英(13585835921)

周海琴(18049916025)、陈亚娟(15301688191)

2014年7月30日

 

 

图一、2014年7月30日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在法院第430次请愿(图)

 

图二、代表上海高院院长接收请愿书的高院保安人员(标号:BA0028)

20140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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