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莘庄失地农民向法院请愿第425天
今天6月25日是我们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38人,第425次在法院请愿,要求法院遵守《行政诉讼法》第42条,贯彻执行《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保障公民诉权,依法给予立案或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上午9:10分,高院的领导和法院不愿出来走群众路线,而是派了名保安,拿了登记薄在马路人行道上登记接待失地农民。该保安向失地农民代表邱贵荣通报:今天他核定的请愿人数是38人。邱贵荣请他向高院转交失地农民《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请愿书(5)》。
在法院请愿后,农民赶到人民大道200号,第146次集访市人大常委会。失地农民代表向接待员费老师送上集访登记表和《致上海高院远处崔亚东的请愿书(5)》,再次请求人大监督基层法院解决“立案难”问题,给人民一个交代。费老师听后说道:失地农民请愿425次还没有立案吗?费老师又说道:我们每月2次把材料返回给法院,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也第一次约谈高院,就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质询高院。高院也派人来人大信访办,观看上访民众反映问题的视频。
现在,上海涉访涉诉要分离,以后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没有责任监督地方法院,而是由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行使司法监督权。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2014/6/26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的联系方式
失地农民代表:邱贵荣(15001903401)、黄尧年(18321327550)、乔纪花(18217297506)
图一、莘庄失地农民向法院请愿第425天
图二、转交请愿书(5)的保安(胸牌BA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