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扣玛、魏琴“寻衅滋事罪”案的二审裁定书
上海维权人士王扣玛、魏勤的“寻衅滋事罪”一案于9月1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闸北区法院104法庭闭门审理。法官不顾事实与法律,当庭宣判:王扣玛二年半刑期,魏琴二年三个月刑期。王扣玛在黑监狱旁边祭拜母亲,魏琴参加王扣玛母亲及陈小明的祭奠活动,没有危害社会,应当无罪。王扣玛、魏琴当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扣玛聘请原审的辩护律师杨绍刚(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主任)继续为其辩护。魏琴由法庭指定辩护人叶竹影律师(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王扣玛、魏琴的辩护律师依据法律与事实均做无罪辩护,并向法庭提交书面的辩护词。
但是,二审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不顾法律与事实,继续枉法判决,维持错误的原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1月中旬在监狱里向王扣玛、魏琴宣判裁定结果,外界均不知情,律师也是很迟收到法院的裁定书。
法院二审的枉判结果,不出公众的意料,报复诬陷维权人士的案件不会有公正,维护司法公正的斗争将会持续下去。
公布王扣玛、魏琴“寻衅滋事罪”案的二审裁定书,供公众评判。
方敏
2013年12月7日
附:王扣玛、魏琴“寻衅滋事罪”案的二审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