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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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维护中国公民诉权运动的历程

时间:2013-03-30 10:22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792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冯正虎

    中国公民冯正虎自2010年8月3日发起“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行动,于2010年9月1日至30日整整一个月独自一人天天静坐法院请愿。捍卫 法律,还我诉权,以保障公民诉权作为司法改革的切入点,从纠正司法程序不公正入手,继而促进司法实体与结果公正。冯正虎的行动已得到民众的响应,包括法 官、律师、人大代表及法律监督部门的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超过 法定期限,法院既不受理案件又不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这种公然抗拒法律的司法无赖行为,已成了阻碍中国司法公正 的绊脚石。
    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一个地区有一件司法不作为的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 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这么简单程序的法律规定,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这些法院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正如温家宝总理 说:“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2011年元旦冯正虎编辑出版《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后、相继又出版第2集、第3集、第4集。这4本案例汇编,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 为的一部分事实,190位诉讼当事人430件案例,在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429527天(截止2012年12月31日)。这个公开揭 露的数据仅仅是冰山一角。
  截至2012年2月15日的统计汇总,上海市民依法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已有321件。这一小部分数字是已公开的,许许多多既不立案又 不裁定的司法不作为案件依然石沉大海,不计其数。这些基层法院应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因地方法院司法不作为,都已依法逐级上升至最高法院立案受 理,这表明民告官的诉讼只有一家最高法院管辖受理,地方法院都该关门歇业或停业整顿。这是中国人的悲哀,也是中国司法的奇耻大辱。
  2011年1月有189名上海市民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清除上海司法不作为恶习及罢免法院院长的市民建议书》,到2012年1月有1060名上海市民签名联署《维护公民诉权的请愿书》,市民纷纷起来,我要立案,要求人大保证法律实施,保护公民的基本诉权。
    自2011年4月11日起,固定每周一下午(除了节假日),近百名维权人士代表所有维护公民诉权的市民,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中共上海市委,请求人大、执 政党履行督促法律实施的责任,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清除上海司法不作为的恶习。截止2013年3月已有91次(周)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请愿活 动。
  上海市民还坚持不懈地进入法院要求立案,并抗议司法不作为。上海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自2011年7月18日起,集体静坐法院要求立案,敲碗鸣冤抗议司法不作为。截止2013年3月,在法院请愿活动已达320次(天)。
  为有牺牲多壮志。在“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公民运动中,有进展,就有牺牲。冯正虎首当其冲,已承受数十次传唤、多次强迫失踪、长期非法监视居 住、十几次抄家、扣押16台电脑等大量私人财物至今不还、非法拘禁268天等各种报复打击。其他联系人及请愿代表沈佩兰、朱金娣、郑培培、陈建芳、陈启 勇、孙洪琴等人先后被拘留或非法拘禁现已释放,崔福芳、童国菁、王扣玛、魏琴等人被劳教或逮捕至今仍在冤狱中受难,莘庄工业区的邱贵荣等失地农民被毒打致 伤或拘留。但是,维护诉权的所有公民依然和平请愿,坚持不渝地捍卫法律、争取诉权,维护公民诉权运动已势不可挡。

中国的法律样样齐全,但公民的诉权却没有保障。有法不依,法律势必名存实亡。被剥夺诉权的奴隶只好“信访不信法”,冲向党政部门不断上访,集会北京抗议投 诉,或是逼上梁山、暴力反抗。以暴抗暴的夏俊峰、钱明奇是由违法侵权的政府、司法不作为、不公正的法院合力打造出的标志人物。没有法治,没有司法途径,利 益对抗的中国公民只能处于一场又一场恶斗,永无止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 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 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有法不依,法将不法,国将不国。法院司法不作为,还要法院干什么?法官司法不作为就是渎职。司法不作为不是个案,而是典型的普遍性的违法问题。中共中央及 各级人大应当重视,理应依据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法令,追问法院司法不作为的院长责任,罢免侵犯公民诉权的法官,严惩干涉法院独立审判的党 政部门及个人。
    现在,中国已到了彻底清除司法不作为的时刻。每个公民应当有建设法治中国的责任与义务,从关心与维护公民诉权做起。只有消除中国司法不作为的灾难,才有可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恢复法官的尊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冲突的社会回归稳定与秩序。
  一部分不愿做奴隶的公民已率先站起来,走进法院,走进人大,走上街头,走上网络,我要立案,争取诉权,挽救垂死的法律,唤醒法官的良知,推动司法改革,建设法治国家。
    法律有了生命力,才会保护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与财产安全。
    自立者,天助之。万众齐心,横扫恶习。
2013年3月

参与“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行动的市民代表联系人:

  冯正虎(13524687100)、焦东海(13801802454)、鲁俊(13651817422)、赵迪迪(13482668387)、崔福芳 (13564097383)、朱金娣(13042111402)、沈佩兰(13764885120)、王扣玛(13601929155)、王蓉华 (13162424968)、邱贵荣(15300606275)、刘洪贤(13524850369)、童国菁(54488008)、郑培培 (53963826)、孙建敏(13671947476)、陈建芳(15026516445)
附图:
1. 2010年8月19日冯正虎在法院维护诉权

20100819076

2. 每周一下午上海市民集体上访市人大捍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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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市民代表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维护公民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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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民在上海高级法院抗议司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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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市民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抗议司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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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市民在浦东新区法院请愿: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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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1-4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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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维护公民诉权的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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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旧《民事诉讼法》第112条已改为新版《民事诉讼法》第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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