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郑恩宠的提问:上海法院拒收案说明什么?
冯正虎
上海法院拒收案说明什么?法官不收诉状是一个表面现象,实质是旧权贵对新权力的抵抗。冯正虎与许多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都很熟悉,按法官的本意是不愿去犯不接收诉状之类的违法违纪,但来自于直接领导的压力,地方法院还习惯于听从地方领导,而不是法律,更不是中央领导。所以,这些法律一到实施日期,全国上下法院政府机关也不会马上乖乖地听从照办,需要一个转型时期。
关于保障公民诉权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政策意见也公布了,这些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意见就难以收回了。有了制度的保证,民众就可以要求制定法律的权力者兑现,也可以借尚方宝剑追究法院及法官的违法责任。偌大的中国靠习近平一个人能摆平方方面面的问题吗?习近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百姓是水,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要让法律得以实施,要让最高法院的规定、中央的意见得以贯彻执行,就要靠民众的压力,起诉当事人必须依法对法院及法官“斤斤计较”,像起诉人沈佩兰一样去法院以身护法,揭露法官违法违纪,依法逐级投诉,依法逐级起诉,一直走到最高法院,还可以向人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控诉。自立者,天助之。每一个人都这样坚定护法,法律就会有生命力。
公民权利不是靠哪位领导恩赐的,也不是一直坐在家里点点评评得来的,要靠自己的行动,若是一位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就应当运用自己最擅长的诉讼方式去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等一切合法的权益。若还称的上是一位维权律师,就更应该在自身遭受侵权时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权,给民众一个好的示范,与其喋喋不休地谴责访民落后,还不如以身作则。
访民不迷信习近平,他们能迷信谁?访民是一个弱势群体,与强势的地方官吏权贵博弈中,若没有习近平的讲话做靠山,若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他们能挺住吗?若是要迷信维权律师,那真的犯糊涂了,在目前中国律师一不听话就要取消执业证的司法体制中司法不会公正的,律师的作用很小。被剥夺执业证的律师实际上已沦落于访民,只不过心理上还没有适应而已。
郑恩宠的博讯博客主要是用来转载他人文章的,常会加上几句点评,点评中少不了重复对上海访民的指责,大家见多不怪了。但是,我觉得,郑恩宠说上海部分访民对维权律师加以排斥、打击,有点夸张其实,仅仅是很久前他与个别访民的恩怨而已。而且,据我所知,上海访民与维权律师的关系都很好,实际上这些弱势者根本没有权力与能力可以排斥、打击维权律师,而与维权律师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
我与数百律师有关系,而且很大一部分维权律师都是我的朋友,大家对上海访民的评价是很高的。的确,上海访民是中国访民中有持久抗争力,有抱团取暖精神、见多识广的最大访民群体,作为整体来说,他们对于促进中国法治化是有贡献的,国内维权界的许多重大事件都有上海访民的身影,他们的牺牲与奉献也是很大的。
冯正虎
2015年5月31日
图一、上海访民的挂牌:一面习近平、一面王岐山
图二、沈佩兰(左二)等人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右三)
附录:郑恩宠在博讯博客2015年5月30日的博文《上海法院拒收案说明什么?》
郑恩宠点评:
上海法院在今年五一后,仍对一些公民起诉不登记立案说明什么?我认为民众对中央文件和法院文件以及领导人的讲话存在重大误解。
我已经向香港两个杂志投稿,若中稿的话,6月份可刊出。我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对全国访民案采取行政和司法两关门的措施,即使法院能立案也是驳回或裁定公民败诉。几十份中央级文件决定不接受越级上访,涉诉上访,被地方政府终极信访和重复上访。
对以习近平为首中共中央决定的本身对与错是一回事,若你认为是错的,可以批评或理性表示反对、抗议。若你认为习近平不是这个意思,地方在对抗习近平又是另一回事,那可能是公民个人对习近平针对访民措施理解。
至于部分法官的作为,你要认清法官为何这么做?现中国法官大批离职,不干了,法院听政府将访民案判输,访民一上访,政府就让点步,法官就怠工、罢工。看政府信访官员有多大本事解决社会矛盾?信访办和法院都是习近平依靠的对象,访民只好委屈了,但是部分访民还是迷信习近平,对社会其他人,尤其是对维权律师加以排斥、打击,正中了当局下怀,访民将永无翻身之日 。
转载来源:参与
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庭法官拒收诉状对抗新法
日期:2015-05-31 来源:参与 作者:沈佩兰
(参与2015年5月31日讯)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3号立案受理窗口的法官金婧和自称是领导的15号窗口蒋宇娟拒收起诉当事人沈佩兰六件行政案件的起诉状,抵制《中央全面 深化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拒不执行《行政诉讼法》,对抗法律。
2015年5月22日早上8:34,我进入闵行法院立案庭拿到007号排号单,按窗口提示音来到3号立案受理窗口,向3号立案受理窗口的法官金婧递 交了六件行政起诉状,起诉闵行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诉状。金婧随手拿起一件诉状,随便翻了翻扔回给我,随后提示我去15号窗口,我顺着她 提示的方向,向15号窗口看了下,发现不是立案窗口。我对金婧说:我是来立案的,15号不是立案窗口。金婧回答:是领导接待。我说,我是来立案的要领导接 待什么?金婧不再理睬我,无奈只能等待。
等待许久,15号窗口的蒋宇娟自称是领导,蒋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 状一扔扬长而去,一会儿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 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
2014年12月19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对 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亲自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审理”。 周强还强调,要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 现象。要彻底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各种“土政策”,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 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5年5月1日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短短几天还不到一个月,上海法院的某些领导人就漠视法律,形同虚设作假,肆无忌惮地抵制新法、反叛最高院, 用权力干扰法律对抗中央!闵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拒收当事人起诉状还要打人,有蒋宇娟类等这样的法官领导人在法院还会有公正?!蒋宇娟类等人违法乱纪应当依 法追究,将依法严惩!
2015年5月22日
图一、沈佩兰进入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厅办理立案手续的排号单
图二、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立案大厅办理
(2015/05/3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