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立案
冯正虎
我们是中国公民,不是官员任意欺压的奴隶;我们应当有诉权,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的诉权却被立案庭的法官私吞了。中国公民依法向法院提出起诉,但立案庭的法官拒不受理,决不回复,无赖到底,因为他们不敢抗拒长官意志,宁可背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这是司法不作为。这么简单程序的法律规定,中国的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这些法院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
对敏感的、领导交办的、有关系背景的、经济收益低的案件、等等法院认为麻烦又没有经济实惠的案件,尤其是民告官的案件,立案庭的法官都会采用这种司法不作为的违法手法对付提起诉讼的公民。法官违法剥夺公民的诉权,这个现象在中国既秘密又盛行,上海亦是比比皆是,我一个人就有八件涉及司法不作为的案件。
法院及其法官究竟怕谁?既不立案,又不敢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甚至拒收起诉人的诉讼材料。他们是做贼心虚,既怕大官,又怕百姓。法官受理诉讼材料、立案、或作出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这些原本是立案庭法官最起码的工作,也是诉讼入门的简单法定程序。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司法不作为,其实是一种司法无赖行为,在法治国家的法院里是绝不会出现的,但在中国却相当普遍,成了阻碍中国司法公正的绊脚石。
监守自盗,法官违法,法院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而且更严重的是,法院司法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竟然得不到相应的监督与制约,而且已墨守成规,习以为常。上级法院说:下级法院没有裁定,我们无法审查。检察院说:我们不能搬个凳子天天坐在立案庭看住法官立案,没有监督的具体规定。人大信访办说:人大无法管法院的立案。整个国家部门面对公然违法的重大行为,束手无策、彼此推诿、任凭法律遭受践踏。
没有监督与制约的司法权力必然腐败,而被剥夺诉权的公民或是处于无奈的地步,或是向党政部门不断上访,或是逼上梁山、揭竿而起。这一个一个不起眼不受监督的小小事件正在导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危机,不是政令不出中南海,即使成了法律也是一张废纸,满地遍布的司法不作为正在瓦解中国共产党的权威与执政能力。没有法治,没有司法途径,利益对抗的中国公民只能处于一场又一场恶斗,永无止境。
法官不尊重法律,法律监督部门失去监管能力,百姓只有靠自己拯救自己,站起来呼唤与互助。我穿上“我要立案”的广告衫,静静地坐在法院立案大厅等候立案,去唤醒法官的良知,敦促当政者遵守法律,归还公民诉权,开启司法公正之路。
2010年8月3日
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 pdf 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