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被无罪释放为何没有赢家?
8月22日,福建省高院高调宣告备受外界关注的念斌案主角念斌无罪。财新网发文称,八年沉冤得雪,“正义虽然迟到了,但终究到了。”但这样的正义并非来自司法的纠错机制和所谓的公正,而是念斌家人特别是姐姐以死相拚的申诉和维权。
对受害人来说,该案是他们8年来的伤口,念斌被判无罪,他们的伤口又被撕开,真凶到底是谁?在他们心里又成了一个死结。这是一起冤案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没有赢家,只有伤害。
念斌姐姐念建兰对媒体控诉:念斌蒙冤,使我们家变化太大了。念斌被抓四个月后,我父亲因这个事情悲痛过度去世,我母亲精神失常了,到处找儿子。今年大年三十,我母亲也去世了。
我弟弟被抓的时候,他的儿子才四岁。我们一直告诉孩子,爸爸在国外打工,不方便回家。去年,公安的人没有经过我们,到孩子学校去找孩子。虽然老师没有让见,但是我们被迫告诉了小孩真相。从此这孩子越来越不爱说话。后来,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录了一段我弟弟给孩子的话,现在孩子经常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还有,我家的房子被被害人家属打砸了,没有一件家具是完整的。我们现在家都回不去了,住在福州。我现在38岁了,也没有结婚。我的生活就是为了这场官司。
在诉讼过程中,我最担心的就是人身安全,我们每次开庭都会被被害人家属殴打。上次开庭,斯伟江律师被他们打倒在地。我过安检的时候,对方过来打我。我真的怕了。还有我弟弟,这七八年,他天天戴着手铐脚镣。人老佝偻着,三十多岁,头发就花白了。
念斌,2006年在福建警方的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变成了一宗投毒杀人案的凶手。八年间,他四次被判死刑、三次被撤回重审,终于在22号的最终裁决中,被判无罪释放。在一个家庭喜极而泣的同时,却有更多的法律人士关注,在这种司法体制下,究竟还有多少“念斌案”含冤未雪?
念斌案缘于2006年的一场中毒命案。2006年7月27日晚,福州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一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陈姓母女与租住陈家房屋经营食杂店的丁某某及其3个孩子,在共进晚餐后有4人出现明显中毒症状。次日凌晨,丁某某的长子、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租赁陈家房屋、与丁某某相邻亦经营食杂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年8月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念斌到案后,供认因对丁某某抢走其顾客不满,将鼠药投入丁家厨房烧水铝壶中,致丁、陈两家人食用壶中水所煮饭菜后中毒。这是2006年福建省十大刑事案件之一,案发12天后,警方迅速宣布破案。当时被认定是嫌犯的念斌在事后申诉,他被警方用牙签插肋骨,用小鎯头敲身子,遭到酷刑逼供。
念斌辩护律师斯伟江:“念斌的口供是法院多次判他死刑的王牌证据,他的口供怎么来的呢?就是刑讯逼供来的。”念斌另一辩护律师张燕生说:“他说我就是因为扛不住公安局对我殴打。”
2004年,时任公安部长周永康,提出“命案必破”的口号。当年,公安部就宣布,侦破的命案积案,比前一年上升了172%。而到了念斌冤案的2006年,公安部表示,中国公安的命案破案率,已经超过英、美、法等国。全国县市区级立案单位中有将近一半,命案侦破率竟然达到100%,念斌案的办案人员,就曾因所谓“破案有方”受到重奖。
念斌案历经八年,终于昭雪,并不意味着司法改革出现了突破,而是因为念斌有一个甘愿为他“滚钉板”拚死抗争的姐姐。这个案子能得到改判,有很多具体因素是不可复制的。由于中国现在并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制环境,没有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司法系统内部的长官意志依然盛行。其实这样那样的翻案,在过去几十年也曾出现过很多次,可悲的是都没有使整个司法制度变得更加公正。
来源:博客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