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
2016年8月22日(周一)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人大常委会、高院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要求回复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上午9:00许,74名上海公民陆续抵达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接待室(人民大道200号),除了没有带判决书的小部分人仍像以往一样,坐在人大常委会接待室外的市政府信访接待室通道上等候,其他五十多人凭判决书与身份证进入人大常委会接待室,而不是仅派五位集访代表进入接待室。大家坐在人大常委会接待室大厅里,在《控诉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集访登记单上签名,并推举冯正虎、徐佩玲、黄尧年、高爱娟、黄国兴作为本次集访代表,向人大提交《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的请愿书(6)——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控诉违法的法官》等材料。
上周一人大常委会接待室工作人员有人说:只接待个访,不接待集访。这条口头规定没有法律依据,而是违法的。集体来访的人民群众根本不理睬他们违法的擅自决定,依法要求他们履行接待人民群众的职责,接受集体来访的人民群众向人大常委会的投诉意见。依照宪法法律,公民有监督权,不仅要监督法院的司法不作为、不公正,还要监督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政治不作为。司法不作为、不公正长期得不到纠正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监督法院的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政治不作为。
凭个人判决书与身份证进入人大常委会接待室,对我们所有参加集访人大的公民不是难事,大家乐意遵守。人大常委会接待室开始认真接待个案、解决个案,我们拍手称道,希望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内务司法委不要庸政懒政怠政,而要积极有为,依法对法院终审完结并生效的冤假错案实行监督。我们不仅要向人大反映法官违法的共性问题,例如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违反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违法违纪问题,还会由每一个当事人向人大常委会反映一个一个自己的冤假错案,请人大常委会接待室转由内务司法委督促相关法院纠错。
下午2:00许,61名上海公民抵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肇嘉浜路308号),第15次向崔亚东院长询问,要求高院依法查明司法官员及法官违法违纪的事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控告当事人。高院的保安队长登记人数后,集访民众乘地铁12号线去高院接待室。在接待室大厅里,大家推举颜秀兰、杨德福、戴中耀、周翠华、吉敏华等代表与包法官交谈,并提交《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询问书(14)——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高院询问处理违法法官的情况》等材料,重申高院必须依法回复处理情况,不可袒护违法的法官。
高院院长崔亚东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投诉已有119天(截止8月22日),至今未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控告当事人。
司法官员不守法,普通民众守法,坚持不懈地走访法院,向司法官员及法官普法,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卫立案登记制。
图一、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上海人大常委会(2016年8月22日上午)
图二、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8月22日下午)
图三、集访民众在上海高院接待室(2016年8月22日下午)
图四、74名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签名单(2016年8月22日上午)
图五、61名上海公民第16次集访上海市高院的签名单(2016年8月22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