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人大、高院督促处理违法的法官
2016年7月25日(周一)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人大常委会、高院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要求回复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每月末的周一集访上海人大、高院的人数相对少一些,很多市民都赴京参加每月末周三的大集访,控诉上海地方政府与法院乱作为、不作为,聚集在京的上海访民数高达上千。上海当局很恼火,截访抓人,好不容易镇压了原先的周五大集访,又出了一个周三大集访。治理赴京大集访不靠疏导,压是压不住的。法院不信法不讲法不公正,堵住立案通道,逼得老百姓无路可走,只有赴京告御状。
上午9:00许,32名上海公民陆续抵达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接待室(人民大道200号),在《控诉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集访登记单上签名,推举5位代表(徐佩玲、黄尧年、戴中耀、颜兰英、马春英)进入接待室谈话,向接待室负责人费老师提交《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的请愿书(2)——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控诉违法的法官》等材料。代表们谴责崔亚东、童凌等司法官员的违法行为,批评人大没有履行对法院监督的职责,由于童凌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其他法院的立案法官也开始学坏了。
下午2:00许,28名上海公民抵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肇嘉浜308号),第12次向崔亚东院长询问,要求高院依法查明司法官员及法官违法违纪的事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控告当事人。集访民众在高院的保安队长登记人数后,乘地铁12号线去高院接待室。集访民众推举马春英、周翠华、张雪英、戴中耀、徐佩玲等代表与包法官交谈,并提交《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询问书(10)——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高院询问处理违法法官的情况》等材料,谴责崔亚东、童凌等司法官员的违法行为,重申高院必须依法回复处理情况,不可袒护违法的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6位控告人实名举报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违纪,已于2016年4月24日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EMS:1058829045911)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提交控告书及其证据材料,邮局证明上海高院已于4月25日签收。
但是,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不遵守法律及最高法院的规定,受理投诉已有91天(截止7月25日),至今未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控告当事人。
司法官员不守法,普通民众守法,坚持不懈地走访法院,向司法官员及法官普法,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卫立案登记制。
上海法律监督人
2016年7月27日
图一、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上海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25日上午)
图二、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25日下午)
图三、集访民众在上海高院接待室(2016年7月25日下午)
图四、32名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签名单(2016年7月25日上午)
图五、名上海公民第12次集访上海市高院的签名单(2016年7月25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