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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第432次向法院请愿

时间:2014-08-23 18:27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1,813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第432次向法院请愿

——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1封请愿书

 

8月6日早晨7点,41名失地农民走出家门奔向上海高院请愿,累计向法院请愿432次(天)。

今天上海预报天气温度高达36℃。上午8:20分先期到达的失地农民在王朝大酒店旁稍做休息,8:40分4个小区的失地农民代表来到高院西门,被高院的保安截住在安检门外的人行道上。

9点左右高院的院长助理保安(BA0028)出来,按惯例向失地农民通报了参与此次请愿的失地农民人数,并代院长收下了失地农民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1封请愿书。

上午10点,失地农民冒着高温中暑的危险来到人民大道200号第151次(周)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集访。费老师接待了5位失地农民代表,开门见山表示他在高院召开的一中院、二中院院长、副院长参加的会议上向法院院长们反映了失地农民为了公民诉权已向市人大集访了150次(周),要求人大监督法院解决“立案难”的情况。

失地农民代表黄尧年指出三级法院至今没有依法立案,上海市民仍旧面临“立案难”的问题,为此冯正虎先生花了3年半多的时间作了大量调查,向党中央和上海人民揭露和建议,最近又编撰了《依靠司法改革对“立案难”动真格——上海法院立案改革受阻的调查报告》。费老师看到后,表示没有收到该书。黄尧年代表将自己唯一保存的该书送给了费老师。

最后失地农民表达了支持中央审查周永康,向人大表达了周永康肆意滥用维稳费“维稳”(超过国防开支),实乃祸国殃民,应该接受全民公审的建议。

 

                                                   2014/08/7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的联系方式

失地农民代表:邱贵荣(15001903401)、黄尧年(18321327550)、乔纪花(18217297506)

 

附:致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第11封请愿书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暨高院审判委员会:

您们好!

 

今天(8月6日)是我们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第432次(天)在法院请愿,要求法院遵守《行政诉讼法》第42条,贯彻执行《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保障公民诉权,依法给予立案,或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2011年5月30日我们莘庄工业区近百户失地农民依法状告闵行区政府违法征地,可是具有管辖权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既不立案又不裁定。2011年6月30日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又向具有管辖权的上海市高院起诉,但上海高院也司法不作为。我们坚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第一审的行政诉讼案件告至最高人民法院。

从法律的角度,最高法院应当受理。按照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这些基层法院应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因地方法院司法不作为,都已依法逐级上升至最高法院立案受理。这表明在中国民告官的诉讼只有一家最高法院管辖受理,其他地方法院都该关门歇业或停业整顿。这是中国特色的司法状况,成了国际笑话,也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明确指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出台了《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立案42条),并在媒体上公开宣布对司法不作为的恶习“动真格”,明确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作为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要求全市三级法院依法保障群众诉权。

我们再次信任上海法院,于2013年12月23日重新向本案管辖地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收据,但是至今已有七个月,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因此,我们最近再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继续步入这个司法怪圈,或许又可以登上最高法院的殿堂。

我们是原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是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一个看似简单立案问题,拖延了三年还是没有解决,难道立案有那么难吗?不立案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地方法院听从庇护地方政府,剥夺公民诉权,其实质就是剥夺公民依法追究行政部门违法行为的权利,逃脱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依法追责,导致腐败上升和社会失去公平正义。

我们相信法律、信任法院,才走上司法诉讼之路,试图通过法律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但是,三年遭遇“立案难”的事实让我们失望心寒。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对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既不立案又不裁定,阻止人民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与中央力图依法治国的方针背道而驰。即使上海高院自己制定的《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也无法得到贯彻执行,形同废纸一张。而且,地方行政部门根本不把法院当一回事。

我们莘庄失地农民已向法院请愿431次(天),并每周一次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集体上访,要求人大监督法院,清除司法不作为的恶习,保障公民诉权,也累计150次(周)。还向中共上海市委反映数十次,向中央笫九督导组集访反映三次。但是,至今没有一位法院院长或区局级领导出来接待谈话,当面沟通如何解决问题,他们都怕见人民群众,躲在办公室里不作为。不清楚这些领导同志是如何蒙混过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至今还是脱离群众,搞形式主义。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不断推出新政,力图依法治国。但是,基层社会还是依然如故,我行我素,旧势力根深蒂固,法院连一条最简单的《行政诉讼法》42条规定都做不到,还奢望什么司法改革。法律没有权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没有权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没有权威,他们的讲话地方官员不当一回事。

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至今已有半年多,高调出台现在却黯然失色,“首问负责制”、“五天立案会商制”等规定说了不做,基层法院拒收起诉状,中级法院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规章没有诚信,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没有诚信,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没有诚信,说一套做一套,他们的讲话基层官员也不当一回事。

我们一次一次坚持不懈地去法院请愿,走访人大等国家机关,就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公民诉权与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我们期盼法律受到所有官员与法官的尊重,有权威,我们支持习近平、韩正、周强、崔亚东等领导人依法治国、破旧立新,希望他们有权威,有诚信。

我们恳请法院为失地农民做主,归还我们的诉权,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一个交代。让我们这些走向绝望的失地农民感到阳光的温暖和希望,我们的要求不过分吧!

 

此致

 

敬意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

邱贵荣(手机:15001903401)

黄尧年(18321327550)、乔纪花(18217297506)

朱国美(15002168158)、周锦南(15000663711)

周翠华(15026837893)、潘金花(13621648898)

孙翠芳(18964314769)、徐利英(13764410581)

庄秀珍(13641638267)、张雪英(18317016270)

张笑琴(15921483365)、李秀英(13585835921)

周海琴(18049916025)、陈亚娟(15301688191)

2014年8月6日

 

 

 

图一、2014年8月6日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在法院第432次请愿(图)

20140806-1

 

图二、代表上海高院院长接收请愿书的高院保安人员(标号:BA0028)
20140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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